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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 2016-05-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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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统计局

2016527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市以201511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1%人口抽样调查[2]。这次调查最终样本量为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5%,并首次采用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入户填报和住户网络自主填报相结合的方式登记数据。在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精心组织和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调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项调查任务。现将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

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386万人。与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81万人相比,增加5万人,增长1.3%

二、年龄构成

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63.7万人,占16.5%15-64岁人口为299.1万人,占77.5%65岁及以上人口为23.2万人,占6.0%。与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4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8个百分点, 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4个百分点。

三、城乡人口

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3]343万人,占88.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3万人,占11.1%。与201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相比,城镇人口增加5万人,乡村人口持平。城镇化率提高0.1个百分点。

四、自然增长状况

2015年出生率为14‰,死亡率为3.3‰,自然增长率为10.7‰。与2014年相比,出生率提高0.2个千分点,死亡率持平,自然增长率增加0.2个千分点。

五、全市及各区主要数据

地 区

人口数(万人)

出生率(‰)

死亡率(‰)

城镇化率(%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2015

2014

厦门市 

386

381.0

14.0

13.8

3.3

3.3

88.9

88.8

思明区

99.1

98.3

11.8

12.0

4.0

3.9

100.0

100.0

海沧区

33.2

32.5

19.0

14.9

2.2

2.5

91.0

90.9

湖里区

101.5

100.6

12.0

14.5

2.7

1.6

100.0

100.0

集美区

64.4

63.3

14.6

13.3

2.2

2.4

86.7

86.4

同安区

54.4

53.6

15.2

14.4

4.1

4.9

69.0

68.6

翔安区 

33.4

32.7

18.2

15.8

4.8

6.5

56.9

56.7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根据调查结果的推算数。

[2]调查对象是指调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3]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