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厦审改办〔2019〕25号)和《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统〔2016〕59号)精神,决定对火炬高新区、海沧区、翔安区及所辖单位统计工作情况,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监督检查。
4月12日,市统计局组织公开抽取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市统计局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市纪委监委驻市海洋发展局纪检监察组领导、市统计执法监督局有关人员,火炬及相关区统计局领导、法治工作负责人,现场共同见证了随机抽取过程。现将抽取的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2023年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抽取结果
厦门市统计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