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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28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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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中心:

为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我局制定了《2018年厦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厦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8年厦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2018年厦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细

 

 

   厦门市统计局

                                           2018年5月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8年厦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巩固提升我市作为全国首批信用示范市建设的成效,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续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厦门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厦门市统计法治工作重点》,制定2018年厦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一、夯实统计信用建设基础

(一)完善信用工作机制。更新市级统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职责明确到具体领导、具体处室;制定年度统计信用建设工作要点,落实建设重点和完成时限;加强统计诚信宣传报道,及时总结统计信用建设工作情况。

(二)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定关于加强厦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加快构建统计守信激励和统计失信惩戒机制,建立统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三)完善平台建设和“双公示”工作。联动推进“双随机”与“信用建设”,促进统计信用信息共享;梳理本单位统计信用信息目录,并及时将统计信用信息推送到信用厦门平台,切实及时做好“双公示”工作。

(四)加强执法队伍力量。调整充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通过统计执法骨干培训、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提高统计执法水平。

二、创新统计信用建设举措

根据市信用办关于联合奖惩事项清单的统一部署,研究构建关于我市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机制;研究建立统计“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明确奖惩范围、目录、对象及措施,努力促进统计信用数据归集共享及在商务领域的使用;加强统计信用监测,完善规模以上工业、贸易、投资、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信用监测制度,对虚报瞒报、数据恶意造假等失信行为予以追责惩戒;加强失信专项治理,研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治理方案,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开展监督回访,确保其落实整改,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三、加大统计诚信宣传教育

一方面,挖掘和树立统计诚信典型。二季度前计划通过主流媒体、广告牌、宣传册等方式开展信用主题宣传;下半年将结合统计法治宣传日,开展诚信统计进社区、进街道宣传活动,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统计诚信宣传,树立正面典型;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通过开设微博微信、在线学习、利用“互联网+”开展有奖普法竞赛或测试活动等方式,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进行。

另一方面,加强统计违法违纪通报,发挥“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的违法曝光度,加快建立由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针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联合惩戒制度,推进统计领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依法真实统计光荣、统计弄虚作假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附件2

2018年厦门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细

 

序号

工作指标

内容要求

具体明细

完成标准

责任部门

协同部门

完成时限

制度建设

建立联合奖惩制度

制定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若干意见,建立联合奖惩制度等。

文件出台

政法处

各专业处

6月前

制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名单管理制度

建立统计“红黑名单”制度,明确名单标准、进出、救济、异议申诉等环节的具体细则。

文件出台

政法处

各专业处

6月前

完善信用承诺制度建设

建立统计信用承诺制度

文件出台

政法处、各专业处

 

6月前

建立信用修复实施细则

建立失信主体的信用修复制度、明确适用范围、修复程序、数据处理、后续应用等相关细则。

文件出台;失信主体进行信用修复后,及时将修复结果推送至信用厦门平台。

失信主体通过专业处提出修复申请,政法处审核后推送信用平台

 

文件6月前

落实部门专项文件

推动落实上级统计部门关于信用建设的各类文件及要求,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本年度上级文件及下达任务确定。

政法处

各专业处

根据工作落实

平台建设

完善数据

报送机制

将报送信用信息、应用、动态、红黑名单等数据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作为常态化工作,提升目录、数据增量、更新频率。

信息动态每月不少于一次;

各专业处整理本专业红黑名单,政法处、普查中心汇总。

各处(室)、中心

 

每月

完善信用信息目录管理

完善双公示信用信息目录,继续编制非双公示类信用信息目录,配合信用办第二批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及第二批联合奖惩目录清单工作,开展本单位梳理,并同步推送至信用厦门平台。

双公示、非双公示类信用信息目录清单、联合奖惩目录清单,及时推送至信用厦门

各处(室)、中心

 

根据工作落实

推动双公示全覆盖

根据公示规范,在统计信息网设置“双公示”专栏,自作出行政决定7日内全量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并同步推送至信用厦门网站公开公示。

在厦门统计信息网设置专栏,并将信息及时推送至信用厦门

政法处、普查中心

各专业处

根据工作落实

加强信用数据安全保障

强化信用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安全防护(软、硬件)措施、敏感信息处理、保护等机制。

文件出台

普查中心

 

 

拓展应用

强化政务管理信用应用

落实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在统计管理中率先应用信用信息;加强统计信用监测

逐步建立规模以上工业、贸易、投资、服务业企业统计数据信用监测制度。

各专业处

 

每月

拓展惠民信用应用

创新信用在扶持中小微企业、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等方面应用

有开展,并有文件出台

基经中心

 

11月前

宣传教育

诚信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多渠道宣传社会诚信建设,在主流媒体上开展统计诚信专题报道,继续推动诚信宣传进社区、企业、校园等活动。

主流媒体报道,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诚信宣传活动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各处(室)、中心

 

全年

宣扬诚信

榜样

挖掘和树立统计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群体等先进典型。

成功开展

各处(室)、中心

 

11月前

严重失信

专项治理

推动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专项治理工作,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开展监督回访。

文件出台

政法处、各专业处

 

11月前

严重失信及重点对象

教育培训

组织统计严重失信法人主要负责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及重点关注对象参加诚信教育培训。

培训通知

政法处、各专业处

 

11月前

强化信用应用案例归集

整理统计诚信应用、联合奖惩案例、优秀经验做法,推送至信用厦门。

整理成功推送

各处(室)、中心

 

11月前